Nora Roberts 諾拉‧羅伯特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同時也以J. D. Robb( J‧D‧羅勃)為名,出版(未來)懸疑羅曼史。
前往J. D. Robb( J‧D‧羅勃)作家頁→http://www.wrn.tw/content/writer/9846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危險情人
如果伊莉莎白不是擁有高智商,她在逃亡時,可能只能擔任餐館女佣或其他較基層的工作,而不是擁有高超電腦技能的駭客, 甚至還能給敵人重重的反擊。
在這本書,男主角布魯克雖然很想英雄救美,可惜女主角實在能力太強了,讓他只好擔任後援或心理支持的角色。
因為作者是諾拉,所以她筆下的女主角都不會柔弱,就和琳達一樣。看了這麼多年的外曼,發現很多資深作家,尤其是稍具知名度的,其實寫作風格變化不大,像:JAK,從早期的水晶禮物,到RA的白色謊言,她對玄學(煉金術或超能力那類)的興趣一直很高,所以一直都會有這方面的作品;LH則對警察或軍人這類的題材也是經常著墨。
在這本書中,如果女主角她只是一個很平凡的人,那在漫長的逃亡時間,她應該會活得很辛苦,沒錢,生活也不安定,仰賴一位白馬王子降臨來解救她。如果是這樣,故事就會完全不一樣。那布魯克這位警長,可發揮的空間就會非常大,他會像超人一樣,刀槍不入百毒不侵,很英勇的拯救女主角於水火之中。可是諾拉不要這麼寫,所以伊莉莎白變成了神力女超人,一人當關萬夫莫敵。
因為伊莉莎白這個角色太突出了,幾乎可完全自力救濟沒有問題,讓男主角顯得英雄無用武之地,也算是小小的顛覆羅曼史的公式。
wui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危險情人
危險情人-The witness
作者- Nora Roberts – 諾拉.羅伯特
唐亞東譯
從伊莉莎白‧ 斐齊—> 莉絲 —>艾碧佳。 由這三種人名拆開來看,正好就是此本書的開始與結束。
女主角分處於三個階段。 我想她最喜歡當 艾碧佳了。
當自己是伊莉莎白 – 斐齊時,勤奮向學,乖巧、聽話、一切按部就班、認真學習、聰慧敏捷。
當自己變換成莉絲時,是一種叛逆、是一種變化、是一種危險的開始。
當為了生存進行另一種自我保護,艾碧佳就由此誕生。
看完了此書,發現時代進步,生兒育女,變成了可隨意選擇,不大需要經過倆方同意,自由意願而生下來。在蘇珊選擇基因之下,各方優異的伊莉莎白 – 斐齊就此誕生了 。從小一直按部就班『超前』的完成蘇珊規定的任何課程,直到她16歲那年,叛逆的種子就被喚醒了。
蘇珊其實真得不適合當一位母親,雖然書中沒有多琢磨她,只有前面鋪成開始,與逃亡之前寫到。當一位醫生她應該合格,但當一位母親,真得是不敢苟同。沒有母愛,任何事情只會指示要伊莉莎白照做。從不以小孩觀點看起,雖然對伊莉莎白衣食無缺,但總覺得她好像只是在養一位可以炫耀的物品來闡述她的成功。唯一要稱讚她的:是選擇優秀的基因,使得伊莉莎白擁有一顆聰明的頭腦,來玩一趟冒險又孤獨的生存遊戲。
跟茱莉在一起的莉絲,是最讓人擔心的時刻,小小年紀得她們,根本不懂社會存在的危險,更何況像白紙一張的莉絲,需要同儕之間的認同,不敢做的事,一下子就變得有伴膽子就大起來了,才惹到黑手黨使得展開逃亡的生活。
遇到泰莉與約翰這倆位聯邦法警局的警官,讓莉絲暫時保有一時的溫暖家庭生活。他們的保護與犧牲促使以後艾碧佳不斷的當駭客侵入、找資料對付『黑手黨』。
當布魯克-格利森警長遇到艾碧佳,一頭栽進去,對艾碧佳的好奇、進攻、追求、保護、喜愛乃至到布魯克全家人的真心接受,由其是布魯克媽媽-小光,讓碧佳慢慢的開始打開心房學會信任與真正的家庭所給予的溫暖。
遇到布魯克是艾碧佳最幸福的時刻,他果斷的處理事情,當她的後盾。縱使碧佳擁有優秀的能力,縱使碧佳故意冷淡處理跟布魯克的感情,對於漸漸愛上碧佳的布魯克來說,是打不倒的。疼愛、珍惜、相信一個人,在布魯克與小光身上可以看得出來。相對在碧佳身上,也發現漸漸愛上並習慣布魯克的存在,乃至於最後的結果 - 殺人 空包彈 堪稱一絕。如果不這樣把伊莉莎白‧ 斐齊滅了,『黑手黨』這個組織,真是會窮追不捨吧!相對地-對布魯克來說,做這件事心臟要很強。
我想一個人可以逃亡12年,與人群疏遠,可真不容易。但當遇到對的人,讓她勇敢出來解決面對問題,布魯克真的是功不可沒。我相信艾碧佳-格利森一定會幸福滴。
不錯看的一本書。
p.s. 忘記提到 – 大狗狗,忠心耿耿的 - 『伯特』囉!跟著主人也學會不少語言,在碧佳隱姓埋名的日子裡 – 伯特陪伴她甚多,也是她的家人一枚。此書中也是不可或缺的要角,很討喜滴。
另外,我蠻好奇的是艾碧佳用依亞現任情婦的電郵地址寄一封電子郵件給他,不曉得那是什麼驚喜?
Jamie Liao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Cordina's Crown Jewel
Cordina's Royal Family 系列第四本, 在「花花殿下 The Playboy Prince 1987年」出版15年後才寫出,主角換成下一代,「綁架公主」裡雷伊和克羅狄那公主貝兒的女兒:卡蜜拉殿下。
自信優雅美麗、儀態出眾的卡蜜拉,是眾人目光的焦點,媒體追逐的寵兒,但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卻是一顆迷惘的心,她不知自己喜歡什麼?什麼樣的生活才是她所嚮往的?瀕臨壓力崩潰邊緣下,她剪掉長髮,改變穿著,翹家落跑了。駕駛著租來的汽車,悠閒自在地暢遊美國鄉間,直到車子在暴風雨中失控撞毀在路旁的溝渠內,手機收不到訊號時,這場自我追尋之旅才開始不那麼有趣。
當然公主是一定有穿著盔甲的武士來拯救的,不過這位德萊尼‧卡恩先生出場時,右肩以懸帶掛著、肋骨也受傷,弱到爆,幸好左手還管用,不辱使命的以破爛小貨卡將卡蜜拉帶回他的森林小屋。從來都是養尊處優的她,這時盤纏用盡,沒錢修車,(不敢用信用卡,怕被認出身分),當德萊尼以為這位小姐正在逃離恐怖的男友或丈夫,便伸出援手,提議打工換宿時,她立即歡天喜地的接受,開始煮咖啡、燒飯、打掃他的豬窩,還幫忙這位考古學家擅打文章。不意替他打工,卻引起了她對考古學的興趣,還認真閱讀相關書籍,與德萊尼討論、爭論不同觀點,對他提出的問題,比他的學生在課堂上問得更有意思,令他刮目相看。當她得知德萊尼的考古計畫即將因捐款用馨而有中斷之虞,就暗中幫忙。
卡蜜拉發現這位不修邊幅、壞脾氣、愛吵架的男人,其實英俊、聰明,他講述考古文化的專注神情,溫柔嗓音,深深吸引著她。面對這個不知她真正身分的男人,卡蜜拉想來一段韻事,不過這個bonehead(笨蛋)男人,除了為了要平衡她的強吻而親她一次之外,對卡蜜拉尊之以禮,碰都不碰她一下,如果要等他主動追求,卡蜜拉可能要先變成骨頭比較有可能。所以公主使出必殺技:精油馬殺雞
,藉口要疏緩德萊尼的壓力,放鬆他僵硬的肌肉,還推說客廳的沙發不利按摩的動作,硬把他拉到臥室,當她的小手拉開他的衣服時,他立即明白上了賊船,但也凍袂條了,完全沒說NO......就被推倒了
。
德萊尼不由自主的愛上了卡蜜拉,掙扎許久之後,決定要告白時,無意間聽到她以法語打電話回克羅狄那,才知這位聲稱從小在農場長大的臨時管家,其實是富有的翹家公主,他覺得被欺騙,自己根本是被耍的傻子,氣昏頭之下,叫她滾蛋。卡蜜拉真的轉頭就回家。當德萊尼的父母現身在小木屋,硬把他拉到克羅狄那參加盛大的皇宮舞會,他們終於必須面對面來徹底解決兩人間懸而未決的感情糾葛,這回德萊尼總算開竅了,卡蜜拉要求浪漫,他就深夜潛入花園,好不容易在滂沱大雨下,成功地以繩索攀爬到她臥室的陽台, but 門鎖住了…,只好敲門,囧!公主開門讓他進入後,這下什麼歧見誤會都不重要了,當然兩人就happy ever after 囉!
沒有了恐怖份子搗蛋,完全回歸浪漫愛情故事,女追男隔層紗的非傳統劇情,一整個歡樂到不行。對了,原來德萊尼也是個子爵,有點像是故意要把他從考古學家硬拉高到貴族之列,有點卡,扣半葉,四點五葉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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