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orah Simmons 黛博拉‧賽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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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her1977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lincher1977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看好看好看!!!
5葉不夠拉~ :-D
先謝謝同學的推薦~看了真的好過癮...
中間那個為豹辯護的那一段~真是太爆笑了
(作者說是真的案例喔)
故事精彩...我也沒猜到兇手哩...
還有~明奇真的太了不起了~
真是讓人太崇拜了阿~~~~~~
他跟母親之間的故事...讓人看了鼻酸呢!
還有他母親誤認長大的他是他父親....
跟“愛的重生”一樣阿...讓人覺得好悲慘喔~
只是~這本沒有那麼奇蹟...
但是看到後面他母親和若詩的對話...讓人感動阿~
總之~真的很好看拉~~~
大力推薦喔~~~ :-D
studyom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懸疑浪漫皆有,典型的薩依爾風格,印象比較深刻的是,作者安排女主角的職業是珠寶設計。
hsumoll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梅莉.薩依爾的書充滿一種大人的氣氛,我個人蠻喜歡的,尤其是這本〔情在左右〕感情戲非常深刻,但比較重要的或許是它沒被刪太多 ...
男女主角的事業和性格都有鉅細彌遺的描寫-愛雅應該是個凡事認真投入的人,她能上好大學,也可以把設計事業處理的很好;-傑森還不是長的很好看的那一個喔(嚴格來說,克雷比較符合典型的羅曼史男主角)他完全是自學出身,即使現在任職總裁還是覺得自己有所不足,他不是學院派出身,不是他父親所期待的那種兒子,但他努力去追求他想要的
跟herstory版主一樣,我也很欣賞傑森在愛雅不想拖累他而告訴他她不愛他時,傷心失望當然是有的,但極有風度仍繼續幫她的忙,這點真比學院派強了數百倍
還有一點,傑森一開始想追求愛雅時,先問她」妳是怎麼避孕的?"很單刀直入,最後他們婚禮上,他看見愛雅的眼淚又心疼的問她怎麼哭了?這兩段我都蠻回味無窮的,傑森是個剛柔並濟的好男人
studyom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比較沒有其他好看,不過還是很不錯,當作消遣不會失望的。
由 a88151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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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88151 在 發表
roll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得不說作者把吸血鬼寫得富有幽默感真的很另類,不過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同時在看蕙瑟·葛裡翰的《夜深深》,同樣寫吸血鬼,人家可是製造了不小的恐怖氣氛,我可是連夜把它看完的。看《愛情會咬人》就沒有那麼順暢了,時刻要克制看到吸血鬼喝血袋和牙齒伸進伸出的不適感,反正我是跌跌衝沖看完的,覺得最後還留有印象的是彭吉敲死桌子上的蟲子然後送進嘴巴裡的情節,這個還有點好笑。
saruwunta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開場就被亞堤俊美的外表所吸引,對於他兩度當了屍體更是感到有趣,他真的太倒楣了。那彭吉在後半段綁架芮雪之後的表現也很有趣,尤其是一直拿東西餵芮雪那裡。在亞堤死第一次的時候芮雪有大概目測過亞堤的身高約190公分,後來亞堤也有提到芮雪幾乎跟他一樣高...190公分高的女主角可不常見,不是普通的大隻,很遺憾我並不喜歡這個設定...像巨人般頭好壯壯的女主角Orz...
在芮雪準備拿去角質絲瓜棒攻擊亞堤那段我笑翻了,看到吸血香腸那段...沒錯,真的太over了= =,芮雪在剛被轉化後那一段寫的有點混亂,一下子接受有吸血鬼,一下子又變成不接受,然後又一直堅信自己在作夢,哪有人會分不清楚夢境和現實呢??有點小扯。除了亞堤這美男子之外,唐邁也滿Q的,希望有機會看到他的故事。
Lyn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甜的愛情羅曼史
可能會有人覺得柏軒與苔莉一切太過順利啦~
(其實也沒有非常順利啦 最後柏軒的"體質"還是造成小小的阻礙
讓我的心揪了一下)
路森及凱蒂這一對也真是令人羨慕啊...
可憐的克理編編遭遇到的劫難,令人為他感到爆笑又憐惜...
對我來說,這一本是值得推薦的幽默羅曼史
ali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基於上一本咬人,我以為這一本黑暗的渴望會有多渴望,看來是我多心了!!!
還是我最新吃辣吃麻了!
仍是幽默有趣的故事,但整本看下來,我卻在期待文生的故事!!
瘋瘋癲癲的舞台演員,竟然比起企業家的男主角吸引我!!
對配角的興趣比主角大,這絕對不是一件好事(倒是一個很好的廣告策劃)
情節太簿弱,單講那個倒楣編輯(是作者對編輯的怨恨嗎?!以書報怨 )己去了3分之一本,跟著婚禮又去了30%,餘下的除了男女主角談情說愛外,還是解釋一下吸血族的問題!!
這本是逗趣有餘,情節卻不足!!
ali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女主角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我還真的有點討厭她!!
她有點耍小白的傾向,如果不是Lynsay Sands的幽默場面,及男主角,我一定看不下去!!
本書仍是不令人失望Lynsay Sands的幽默,仍可能人回心微笑,雖說覺得女主角麻麻煩煩,但仍有不少逗趣的場面是發生在她身上,所以雖然她有點小討厭,但她討厭的地方,往往又令故事妙趣橫生!!真令人又恨又愛!!!!
其實她如果沒有一而再,再而三那樣,明知有人想殺自己,仍老往危險裡闖,耍那種試自己運氣的小白,我也不至於討厭她,但一想要她死裡逃生兩次,仍發生第三次的時,我臉上還不止三條黑線可言!!!
不說書有那小小的陰謀,因為事倩機乎一開始之呼之慾出,疑兇祇有一人的情況下,似乎沒有佈任何懸疑的成份!!
由 a88151 在 發表
另一筆名為 黛娜‧瑪格 Dinah McCall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只有一句話,傑克,偶實在愛死你啦! :oops:
Jasmin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看! 好看!
而且非常的感人,
還沒看過的童鞋一定要看~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舊文重貼 發表時間 : 2003/4/5 下午 10:37:19
雖然曼壇高手雲集,新秀輩出,長久以來,雪倫‧莎拉在我心裡仍一直保有著崇高的地位。由我不知多少次介紹過她的作品來看,童鞋們早都曉得我對她的感情有多深啦。比她優秀的作家當然隨手一抓都是,我也不會愚忠到找不出她的瑕疵。但儘管不可能本本滿意,她的新書一上市,我仍毫不考慮地就會買下。
我個人比較偏愛她的長篇小說(就是 Mira 出版的那些懸疑羅曼史)。劇情張力較濃,故事型態較多元化。她的中長篇作品(都是禾林「西路愛特xxx」系列的,像【護花使者】及【佳人的承諾】等等),都是些溫馨小品,還不錯,但讀起來感覺內容不夠緊湊紮實,對我來講口味也清淡了些(嘿嘿嘿,這裡講的口味與激情場面多寡無關,而是劇情本身。雪倫對肉慾的著墨本來就不多了)。
前幾天我把她最新的一本禾林西路愛特系列的書看完了。很久沒翻過這類頁數單薄(兩百頁都不到)、又沒有半點懸疑或神秘背景的純情曼曼了,還真有點兒難以適應。不過儘管並非我喜愛的類型,至少讀起來很輕鬆,一氣呵成,短短的一個下午就吞噬完畢了。喜愛溫馨甜蜜小品的,不喜歡字數太多的長篇小說的童鞋,雪倫的這些禾林系列作品倒可以找幾本來讀讀。
我要介紹的這本書名是【Amber by Night】。故事背是在喬治亞州一個叫做鬱金香(Tulip)的小鎮(齁齁,我在想最初的時候是不是荷蘭人或土耳其人把鬱金香球莖帶到那裡去種植而命名的^+++^)。這是個民風超保守的南方小鎮,鎮民的思想及行為都嚴謹到近乎閉塞的地步啦。女主角 Amelia 九歲成了孤兒之後,就被帶到這小座小鎮和她的兩個老處女孤媽一起生活。年近三十歲的她,是個圖書管理員,老式黑框眼鏡,刻板的髮髻和一成不變的灰色套裝,朝九晚五,別說不曾請過假,連上班遲到的紀錄都沒有。可以想像住在這種連穿低胸衣服都會引來苛責目光的小鎮,Amelia 日子過得有多壓抑。她當然習慣了,而且行為盡量循規蹈矩,因為不想受鎮民排擠,更不願讓兩個老姑媽蒙羞啊。雖然如此,她偶爾還是會渴望釋放被桎梏在老式眼鏡和一絲不笱髮髻下的熱情天性。
Amelia 並不沒打算離開這個小鎮,她只是渴望能稍微打破現狀,到外面的世界開開眼界,讓生命富足些。但是開著一輛車齡已三十年的、即將作古的老特萊斯勒,如何有辦法完成到外面世界冒險探訪的心願?所以啦,淘汰掉這部茍完殘喘的老車,買一部生龍活虎的新車來取代,顯然是勢在必行了。
然而,以她微薄的圖書管理員薪資,等到她存夠買新車的錢時,恐怕已老得走不動啦(小鎮的委員會吝嗇得很,給的薪水只夠糊口不說,多年來不曾加過薪,更別說什麼全勤獎和年終獎金了>_
到賽芬拿(Savannah,喬治亞州的一個海港城市,距離鬱金香鎮只有半小時左右的車程)的一座夜間酒吧當雞尾酒女侍,或許不是她最明智的選擇。不過在這兒兼差的收入以及可觀的小費,可以協助她在最短的時間內達成目標。只要她夠謹慎,就不會被姑媽們及保守的鎮民發現(多麼心存僥倖啊@@)。
兩位年邁老姑婆信守著「早睡早起身體好」的金科玉律,每晚八點鐘就會上床。姑媽們固定的作息表,讓 Amelia 的「夜生活」進行得更順利。每晚姑媽們一上樓,她就把更換的衣物準備好然後溜出家門,搭坐某個女同事的便車,化上鎮民們絕對認不出她來的妝,前往她的兼差地點,一個叫「Old South」的夜間俱樂部工作。由平凡端莊的圖書管理員搖身一變為性感美麗的紅髮女侍,除了必須穿上強調出她誘人身段的雞尾酒女郎制服之外,她還得忍受那些毛手毛腳的客人趁機吃她豆腐。不過她的閃躲技巧不錯,而且知道如何用兇悍的怒視來暍阻那些不安分的手(唉,偶也不喜歡看到女主角被某個寡廉鮮恥的登徒子偷掐屁股啊>_
至於男主角 Tyler 的職業,嘿嘿,可不是什麼警長或是俱樂部主人了。他呀,只是個農夫啦,而且還是個種花生的農夫(千萬不能把他想成那個什麼特的花生總統的臉啊,倫家 Tyler 帥多了^^)。嗚,對不起,我知道農夫男主角聽起來不太讓人興奮,不過如果我告訴妳們 Tyler 擁有佔地 XX 畝的農田而且每年收成獲利豐潤,妳們會不會覺得好過點?(要點頭喔^+++^)
這一天,為了慶祝好收成,Tyler 和他的契約合夥人相偕到賽芬拿的「Old South」酒吧去。就是在那裡,他邂逅了名叫「Amber」的紅髮女侍,就此墜入情網,而且準備終結他的光棍生涯啦。誠惶誠恐的 Amelia 怕真實身分曝光,所以一開始時不敢接受 Tyler 的追求。在他鍥而不捨的攻勢下,她在他第六次提出約會邀請的時候,終於宣告投降啦。接下來的故事,濃情蜜意得會讓不喜歡甜食的童鞋覺得噁心,所以如果妳喜歡有誤解或是唇槍舌戰等場面的,這本書絕不適合妳。幸好我不排斥甜食,所以消化不成問題。
Tyler 和 Amelia 住在同一個鎮上二十年了,他們卻不曾有過交集。偶爾在鎮上擦肩而過,他從沒多看過這個打扮得食古不化的老處女的一眼。他連她的長相如何都不太清楚,更當然不會把嚴肅的圖書管理員和俏皮的雞尾酒女郎聯想在一塊。
但是,他不出多久就發現 Amber/Amelia 的雙重身分了,這本書比較引人入勝的部份也在這裡。Tyler 和 Amelia 鎮上的超市裡不期而遇(故事進展到此時,Amelia 已經用 Amber 的身分和 Tyler 約會過幾次了,只是還未演變為親密愛人)。Amelia 抱著購物袋匆匆地離開超市大門,卻在門口和 Tyler 撞個滿懷。頃倒出的牛奶弄濕了他的靴子不說,她那用來當作護身符的醜陋眼鏡,也在這撞擊之中從她的鼻樑滑落到地面啦。不僅如此,好幾綹紅色的髮絲也掙脫髮髻鬆散開來。當 Tyler 望入那對不再有遮掩的圓睜眸子,綠得那麼鮮明,那些髮絲的色澤,還有那張潔白素淨的臉蛋,每一個地方都是這麼熟悉……就是在這時,他心頭的疑雲開始湧現。為了「求證」,他想盡辦法接近 Amelia,甚至突然跑到他從未跨進過門檻的圖書館,藉著要找一本根本不存在的書的名義調戲誘弄她,讓她手足無措,難以穩住陣腳。很快地,他的疑慮就獲得證實了。Amelia 真蠢,還以為自己可以瞞得過他。(這個 Tyler 的調情功夫真有兩下子,果然壞男孩的名聲不是空穴來風 )
【Amber by Night】的故事的確很平淡,沒有什麼高潮起伏。人物的個性特質不夠鮮明強烈,感情發展太過風平浪靜了。男女主角相戀得頗突兀──看見穿著性感黑色網狀長襪,足登高跟鞋的雞尾女侍,Tyler 那顆狂野的心就被收服了?他們被彼此吸引的理由和心態,應該有更充份的描述才對。此外,Amelia 的那兩個高齡老姑媽出現的場面太頻繁,儘管兩姊妹間的鬥嘴頗有趣,但我仍因為她們的高出現率感到心浮氣躁。我寧可雪倫把重點放在在男女主角的互動上。但這也是雪倫的特色之一,她的書中對親情著墨特別多。
還有啊,如果我那顆已有老年痴呆傾向的腦袋瓜沒記錯,男女主角第一次約會,是賽芬納河上坐船遊河,欣賞夜間景緻,週遭的浪漫氣氛就像熱帶的花香一樣濃郁呢。
嗯,倫家還沒跟老公遊河過說。划小船倒是有過幾次啦,我持槳的時候船兒一定會先原地打轉然後往後倒退,這個可恥的經驗我永遠都忘不了
Tyler 在鎮上的長舌婦散播對 Amelia 不利的謠言之後,他那股保護她的勁兒算是瘋狂的可愛。他對 Amelia 說的一句話滿令我感動的:「當一個男人墜入愛河的時候,“傻瓜”就成了他的中間名字了。」這句話詮釋出了他為了親近她和保護她而做出的種種略帶傻氣的表現,即使很不實際,至少夠浪漫,也很誠懇,我該知足,不能再挑剔他的毛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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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同時也以J. D. Robb( J‧D‧羅勃)為名,出版(未來)懸疑羅曼史。
前往J. D. Robb( J‧D‧羅勃)作家頁→http://www.wrn.tw/content/writer/9846
0612an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讓我連續好幾天,只有一有時間就會拿起來看,閱讀過程中腦海不斷浮現的就是「這本書在網路上的高評價,真的當之無愧」。過去我看過諾拉以「諾拉羅伯特」出版的小說,基本上都是屬於小品類的羅曼史,撇開J.D.羅伯的「迷蹤系列」,一樣屬於懸疑羅曼史,但在筆風和劇情的編織上完全不同,難怪當初很多人很難把J.D羅伯和諾拉羅伯特聯想成同一人。2014年一開頭能看到一本超好看的小說,真的讓我小花灑不停,開心的不得了!
-------------以下有雷----------------
回到此書,這本書不論在人物角色的設定,還是劇情的編織及發展,都看得出來作者的用心,裡頭的人物設定感覺就跟書中故事一樣分成十二年前和十二年後出現的人物有了對照組和復刻組:例如復刻組的壞人父子檔、好警察好幹員、女主角和小光兩人都和自己母親的關係不佳,女主角的叛逆和老嬉皮小光(在小光的年代應該也算是叛逆的象徵)等;對照組的部份則有遭黑幫收買的警官和拒絕被收買的羅斯一家及改過自新的泰寶、無母愛的蘇珊斐齊醫生和充滿母愛的小光等。先回頭說說這個命運坎苛的女主角艾碧佳勞爾(又名伊莉莎白斐齊、莉絲),從出生就被一個完全沒有母愛的母親像機器人般的扶養,過著與常人不同的童年,雖然有著超高的智商和能力,但始終沒辦法為自己的主見發聲,直到十六歲才開始人生的第一場大叛逆,沒想到卻發生一連串無可挽回的悲劇,讓她成了餓俄羅斯黑手黨殺人血案的唯一目擊證人,經過短暫三個月的證人保護,在警方有內賊的情況下,展開了長達十二年的亡命生涯。十二年後,女主角的身分已經從伊莉莎白斐齊變成艾碧佳勞爾,艾碧佳雖然認定自己和母親是不一樣的人,但無形中又說服自己因為基因的關係,其實自己和母親是一樣無心無淚的人,這一點從十二年後,她搬到畢克福小鎮以後,與男主角相遇初期的生活模式就可以看得出來,她完全依照她母親的工作模式,所有的事務都是和照行事曆進度走,拒絕與人親近(當然也和逃亡有關),所有的事務都是處理的一絲不苟,這當然也有可能是在機器人母親十六年洗腦式的扶養方式有關。
幸好主角安排了一個耐性和毅力都十足的男主角布魯克格利森,他可以說是對艾碧佳一見鍾情,也因此讓他發揮超強的耐性去探尋艾碧佳這個謎樣的女人,他用滴水可穿石的耐性漸漸打開艾碧佳的防衛,而在這本書中,布魯克雖然貴為警長的職責就是如此,但是他真的是一個問題解決專家,故事中鋪陳了幾個棘手的問題,卻讓布魯克用輕而一舉的方式給解決了(這點我覺得有一點『一切都太順利』的FU)。也因為有布魯克這樣的好男人出現,讓艾碧佳在隔了十二年後,再度「人」產生了信任感且可望回歸到平凡正常人的生活,也讓她決定鼓起勇氣將十二年前的恩怨做個了斷。
PS:書中穿插的配角不少,但最吸引人的還是女主角養的狗狗「伯特」,牠是一隻非常魁武的大型狗,牠的聰明和忠心,在書中展現的淋漓盡致,可惜沒有讓牠英雄救美的出場機會,因為都被布魯克給搶先了。
最後的最後,還是要謝謝春光讓我有這個機會搶先一步閱讀這本好書,也期待這本書正式出版時,可以讓我好好再溫習幾次。
夏夏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先寫在前頭,作者、譯者和出版社看了不能揍我(戴鋼盔)。
coast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些許劇情
看著文案說明,我想女主角大概加入證人保護計畫,躲藏了前半輩子,然後碰上了某個機警的小鎮男主角,壞了她天衣無縫的平凡生活。殺人與被殺的故事通常是這樣,當然,劇情如果這麼簡單就好。
渡過十六年八個月又二十一天的生命後,伊莉莎白首次反抗母親。她選擇剪掉頭髮,打耳洞,購物,染髮,製作偽證,然後在晚上九點和朋友外出─喝酒,跳舞,認識男人,甚是放棄貞操─享受第一夜自由的人生。她成了莉絲,可是她也得到兩具屍體,並且加入短暫的證人保護計畫。
接受保護的三個月裡,莉絲選擇把做菜當實驗,學習射擊與防身術,並且嘗試規劃金錢,安排自己的生活。從某個角度講,她擁有這輩子最棒的時光,可是她竟然又得到兩具屍體,更爛的是,這次外加十二年的逃亡。
一開始的選擇雖然造成了混亂,伊莉莎白卻也因此認識了生平第一位姑且名之朋友的近齡女孩,而這個選擇的連鎖反應也讓莉絲認識了算是建立心目中父親形象的聯邦法警。
多年以後,畢克福小鎮裡來了一位艾碧佳鎮民,她養了一條看似兇猛卻乖巧的狗當朋友,住在一間固若金湯且設備舒適的房子,保有一份內容複雜但薪水令人滿意的工作。現在,她在小鎮警長身上再次看到了保護者的身影,可是,她有勇氣再做另一次選擇嗎?
全書被分成幾個大段落,伊莉莎白-布魯克-艾碧佳-伊莉莎白,也許有隱意也許只是我多想。
倘若「伊莉莎白」從沒出錯,她會是整齊與秩序的代表,可是突如其來的莉絲打亂了一切,隨後出現的布魯克和艾碧佳,都是原生伊莉莎白生命中的混亂,但混亂終究會走向平靜,最後仍舊回歸伊莉莎白,是結束,也是開始。伊莉莎白的重生與再現當然都是為了活得更久,所以她過去自然要死的更快。這段過程中,布魯克與艾碧佳這段「混亂」,是我最喜歡的部分。
艾碧佳不想引人注目,不願有人際關係,她的目標是低調過活,平凡度日,像個正常人一樣,因此每件事都該有條不紊。既定行程內,一天的開始是在超市,然後工作,中間休息,整理花圃菜園,再工作幾小時,帶大狗伯特到森林裡散步,然後繼續工作。如此簡單迅速而有效率的生活,在都會中或許很正常,就是一種規律。可是在某個山腳下的小鎮,這樣生活能夠稱為平凡,那才奇怪。
於是小鎮警長上門,警長的媽媽上門,為了道歉,警長再次上門,被打擾的明明是女主角,可是這對母子不容許女主角拒絕他們的打擾。我都已經準備好腎上腺素要看兇殺案與調查局的掃黑計了,可是閱讀的過程中卻只找到令人發噱的布魯克一家人。女主角對這一家人─包括布魯克的兩位姐姐─根本讓人沒得拒絕嘛。
至於拒絕,我最愛「分手話」那段戲碼。艾碧佳高智商的腦袋,分析男女社交的人際關係後得出:上過床,布魯克就不會再繼續對她有興趣。偏偏布魯克明白指出是「我們」上過床,既然兩個人都有相同的感覺,就應該一起把事情弄清楚。萬分期待分手的艾碧佳只好趕緊找時間「練習」說分手話,而且當天晚上她真的照本宣科把話「宣讀」完畢。布魯克只說:「妳練習過這個嗎?」他指指她。「妳有。」
看到這兒,能不大笑嗎。艾碧佳想要「理性」的溝通,她希望回復思考的能力,可是布魯克卻要她只去「感覺」就好,看接下來會怎麼樣。原本應該出現在男性身上比較多的理性與邏輯竟然跑到一位女性個體裡,還被霸占著不放,而偏屬情感或性靈這方面的細膩感受卻被一位具公權力的警長視為理所當然。這麼奇特的兩人認真的在「討論」人際關係,這對話怎能不多讀幾次。更何況他們沒有討論,他們只是在「談談」有關人情世故的一切。
雖然歡樂又甜蜜,但「布魯克」與「艾碧佳」的混亂,終究要回歸平靜。艾碧佳終究還是要面對最後一個「依莉莎白」的到來。這次她選擇結束逃亡與害怕的日子,她選擇信任布魯克,並且決定和他一起反擊俄羅斯黑手黨的追殺。
對於未來,艾碧佳當然還是有很多的不確定,可是她選擇過著妥協、承諾,並且習慣日子裡會充滿常見-我們,我們的-又普通的辭彙,而這才是平凡的人生。
我不會說諾拉羅伯特的《危險情人》會是什麼錯過絕對可惜的經典,畢竟閱讀很私人。不過如果童鞋之前沒辦法接受諾拉的魔法系列-三姊妹島,愛爾蘭或鑰匙三部曲-覺得故事參雜神話還是太虛幻,而未來懸疑羅曼史-謎蹤系列-又過於超現實;甚至馥林出版的輕鬆小品-新娘四部曲與傳聞將會斷頭的旅店系列(雖然我仍期待)-只留下溫和到沒讓大腦受到挑戰,實在不過癮的感受;那麼,請試試春光出版的-《危險情人》-現代懸疑羅曼史吧,至少血腥與科技的部分,可以讓你暫時停留在人間,而布魯克與艾碧佳的互動與對話,相信一定能讓你嘴角隨時帶著笑容。
本文為出版社提供試讀本推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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