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亂飛 發表時間 : 3/29/2003 8:18:36 PM 211.76.98.36
昨天上了狗屋外曼的留言版
把將近20頁的留言看完後除了開心林白開始"認真"的關心到我們這些外曼的讀者外 不禁感到困惑
以前曾賣給別家出版社的小說
有不少都用別的譯名在另外一家出啊
像雷貝嘉‧派絲琳 的赤腳新娘跟野蠻灰姑娘就是同一本
)我就2本都有 雖然還沒比較其中差異)
珍安的書也有不少本也是如此啊
而且春天也在網友提到"可否重新出版琳達的書時"提到
版權的買賣是有"年限"的 所以代表要再版 出版社必須再花一次版權費)難怪林白不肯...)
這樣推算 以前希代 高寶 出的書應該都可以再買到版權
而就算賣給大陸 也是有年限的
知名作家如琳達 珍安 真的會"賣斷"給大陸嗎
賣斷可是就算今天我賣了1000萬本也只能拿到賣斷的錢
真的感到十分困惑
<HR>
古仔 發表時間 : 3/31/2003 3:35:21 PM 202.140.167.200
書的版權出版社是普遍不會賣斷的
因為書權除了出版社外,還有作者本身的版權費
所以像琳達等大師級的作者
版權可說是絕不會賣斷
因為每出一版都要分紅給作者
因不知林白是如何賣版權
不過一般是分時間、出版冊數等
看林白說是有時限
應是約在2-4年(這是普遍的時限)
還可能會加上最少或最多可出幾版(會限一版要出多少冊)
採用可能是一次過俾錢或分紅
如果分紅,林白一定要保賣幾多版的書(即最低要給的版錢),就自是一次過給錢,也會要限制出書多少版
如果書賣斷了想想再版的話,又要再給錢
所以西曼一賣斷了便難再版
又其是現在西曼巿場又委縮了
不過希望在人間,林白也有再版過其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