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維多利亞時期的家庭女教師

【原文】The Victorian Governess

  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社會裡,女家教有著特殊的地位:她是領薪水的中產階級女性。在當時的社會,所謂中產階級女性乃指專心於家務、沒有投入公開 的勞動市場中的婦女。因此女家教也就成為作家處理家庭、教育、及社會議題時最合適的女主角。在一八五0年時,英國登記約有二萬一千名女家教,大多數都有良 好的教育程度但生活窮困。許多女性都想要女家教這份工作,因此工資被壓得很低。
「女家教」指在家庭中教育孩童的女性。通勤的女家教(這種情況通常在城市才有)是到府授課,教些特定的科目。常駐的女家教則是和僱主同住。她們教育 這些小男孩直到他們到可以去讀預備學校〔私立而且收費高的,專為使學生能進入著名大學而辦的特種中學〕或公立學校的年紀;而對於小女孩,家教們則會教導到 她們進入青少女時期(也就是到了進入社交界的年紀)。女家教這個職務是少數被認為適合必須自己謀生的中產階級女性的工作,不過雖然女家教須有如同貴族女子 的教育和禮儀行止,她們仍被視同僕役。
  和保姆一般,女家庭被視為孩子的代理母親。因此,適任與否,不見得是侷限在智力條件上。僱主期待女家庭成為好的模範,有著合宜的價值觀念和行為 舉止(可參見John Ruskin "Of Queen's Gardens" 一文)。而且,更重要的是她要有正確的社會地位。根據一份十九世紀叫做〈The Quarterly Review〉的雜誌的定義,女家教乃是「一個和我們的出身、禮儀、教育程度相當、但身家財富則大為不如的人……沒有其他階級如此殘酷要求他的成員在出 身、心智、和規矩等有良好的身份地位才得以適任」。理想的女家教可以是神職人員的孤女,軍官的遺孀,或是其他出身良好但卻必須被迫(不是她的錯)求職謀 生。女家教的境況可悲是由於她不是生來就要落入這種慘況。她們的薪資可能低到一年只有八英鎊。舉例來說,女作家夏綠蒂.布朗黛(Charlotte Bronte)在她擔任女家庭時,曾拿過一年二十英鎊(事實上實拿十六英鎊,因為洗衣費等還要被扣掉)。
  常駐的女家教有安定的地方可住,也可以享受到一些她往昔習慣的安逸舒適。理論上來說,女家教被視為如僱主同階級的人一般平等對待。她有自己的臥 房,和孩童房同一廳或同一層。保姆被稱呼為「奶媽」或「保姆」,但女家教則被稱為「某某小姐」。保姆對孩童需以「小姐」、「少爺」來稱呼,女家教則可直呼 孩子的名字。不過,女家教的地位仍是含糊不清,因為她不是家庭成員也不真正是個僕人。她不和大人們、只和孩子一同用餐。雖然會邀請她在晚餐後加入家庭成員 在小客廳的聚會,但她可能會覺得自己像個不速之客。然而,她在僕人們的起居房裡也不會自在,特別是有些僕人會因為她的教育及階級背景而憎恨她。這種孤立和 隔離會讓女家庭感到寂寞和恐懼不安。改革家Harriet Martineau建議調查精神病院中有多少比例的病患曾擔任過女家教(她的懷疑是正確的:這比例事實上相當高)。
  在一個忙亂熙攘的大家宅中,既不是家庭成員也不是僕人這種格格不入的處境可導致很悲慘的疏離感。有位女家教特別留意每封信得花上五個小時來寫,「……因為寫信是極有樂趣的消遣……尤其是我沒其他事可做的那些漫漫孤寂時間」。當然,狀況可能更糟,像簡愛(Jane Eyre)是一個沒有親戚朋友的孤女(可寫信給誰呢?)。孤身一人、有教養又受過教育、有著貴族淑女該有的性格和優雅,也就不奇怪同住一屋簷下的男性──男主人或是年輕的少爺們──會覺得她們動人有魅力。

以上文字由 © Megan翻譯整理。 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