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訪客 在 發表
一個貴族的兒子7歲生日過後,他將成為一名隨僕。他必須被送往另一個貴族的家庭,通常是他的叔父或轄區的大領主家。他將在那里學習禮儀和騎術。到14歲那年,他要成為一個騎士的侍從。主人教他使用武器的技巧,他還須學會如何照看主人的盔甲和坐騎,為主人穿戴甲冑,即使主人上戰場撕殺也要寸步不離。當主人受傷或落馬,他必須拼死保護主人。此外他還要學習射箭,切肉,野外生存。如果他能成功的渡過艱苦的磨練,21歲那年,他才能被正式授予騎士的爵位。
少年騎士的護甲
這兩塊胸甲板出土于1600年左右,是專門為孩子打造的小型盔甲。在那時候,只有富人家庭才能為孩子買這樣一件昂貴的禮物。
隨僕
一個貴族的兒子在很早的時候就被送往領主或國王的家庭接受各種技能的訓練。學習服侍國王和貴族婦人接受良好的文化,禮儀教育。並培養優秀的領導氣質。
少年時的訓練
想成為騎士的年輕人,在少年時就得刻苦的練習戰鬥技能。在領主家里,他們要鍛煉肌肉的力量,肢體的協調性,改進武器的使用技巧。通常他們與同齡人對練,有時也和騎士教練(Knightly masters)對打。不過,即使是非常激烈的對戰練習後,也要保持衣著整潔。並非所有年輕人都能完成這樣艱苦的練習,最終摘取騎士的頭餃。右邊是一副15世紀的圖畫,展示了各種訓練方式。
喬叟筆下的侍從
喬叟(英國詩人,1340-1400),在1380年寫下了故事《Canterbury Tales》,講述了一個20歲的侍從的生活。這個年輕的侍從舉止優雅,會唱歌,作曲,跳舞,油畫還會寫詩。此外,他有著精湛的騎術,又是騎馬比武大會的冠軍。另一個故事卻正好相反,故事里的侍從們並不像喬叟描述的那樣,他們野蠻,粗魯,無知。1288年,在英格蘭的波士頓鎮,兩伙侍從借口舉行比武大會,一把火將半個村莊燒成白地。
侍從
侍從(squire)來源于法語的ecuyer,意思是shield-bearer(搬運盾牌的人)。在11,12世紀的歐洲各國,侍從被看做是低人一等的。但這是一個貴族的孩子成為騎士之前的必經之路。在13世紀,成為一名騎士是非常奢侈的事情,要花費巨資舉行儀式,許多年輕貴族寧願保持侍從的身份,也不願成為騎士。因此,侍從這個詞逐漸變為鄉紳,地主的意思。
臂力練習
侍從用平頭的鈍劍劈斬木樁。用的劍是真正作戰用劍的雙倍重量,以此鍛煉手臂的肌肉力量,更好的適應作戰的需要。
晚餐
喬叟記下了侍從如何在進餐時切肉吃,威嚴的父親正審視著兒子。因為切肉的技巧也是侍從在貴族家的必修課。
騎馬槍術練習
這種練習是靠木制的槍靶來實現的,槍靶通常做成士兵外形,左手持盾,右手拿一只木制擺錘。練習者沖擊左手的盾牌時,右手的擺錘便甩將過來。必須策馬疾馳而過,方能避開木錘的襲擊。
受封
最後侍從要接受封爵的典禮。在儀式中,受封者要用手重擊頸部。13世紀後,改為用劍重拍左肩,然後騎士接過自己的劍並系牢在腰間。伺儀可以由主教,年長的騎士或國王主持。
轉載自 酸秀才 古堡殘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