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了五個世紀》

今年八月的時候,《吻了五個世紀》要再版了,出版社推出試讀的活動,也就是說,如果你願意幫書寫心得與評論,你或許(因為要抽獎的)可以得到一本書,因為要先看才能寫咩!我去參加競選,並且獲得了這本書的試讀。

只是這本書賣得太好,我一直到9/17才收到書,翻開書背一看,居然已經是五刷!這真是羅曼史小說的奇蹟,因為羅曼史小說在台灣被定位成「衛生紙小說」,也就是看完即丟的小說,通常人們不太會想去買來收藏,因此一本羅曼史小說要印到五刷是很神奇的事情。不過這幾年台灣人的閱讀習慣改變,人們越來越重視愛情,連帶的使得羅曼史小說越來越受到歡迎,不少受歡迎的羅曼史小說開始重新再版,閱讀的人口也不再僅限於「對愛情充滿想像的少女」或「對婚姻失望的婦女」,並且許多被拍攝成電視或電影,這對於喜愛羅曼史小說的人們來說,當然是一件好事,因為台灣的羅曼史小說的出版形式是賣斷的形式,也就是說只有出版社才有權力重新出版小說,作者即使知道自己的作品有極大的市場也無法把這些舊作重新出版,因為版權在出版社手上。因此,雖然羅曼史小說在某種程度上變成了小說閱讀的主流,寫作者其實並沒有因此受惠,除了這些外國羅曼史作家以外。

我想換封面
這一版的《吻了五個世紀》比20年前的第一版多了一倍以上的內容,總頁數長達447頁,通常是兩本羅曼史小說的份量。根據出版社的說法是:第一版曾經刪過文。也許是因為當時有些內容對台灣讀者來說太陌生,在不影響劇情的情況下,出版社將之刪去,但這次Jude Deveraux要求要保留,並增添、改寫了部分內容,因而使得書籍在翻譯過後變成很厚的一本。依照台灣讀者的閱讀習慣,這麼厚的一本書是很沒有市場的,因為台灣讀者對於羅曼史的閱讀習慣是:單一本、人物簡單清楚、故事劇情線條清晰,也就是說,你最好一本內就講完這個故事,男女主角的戲份越多越好,可以有配角,但是請不要太多,你可以加上歷史或冒險犯案,但是不用講太仔細或太複雜,因為重點是這個「愛情故事」。因而當初出版社也頗擔心,這次的《吻了五個世紀》這麼厚,讀者會有耐心看嗎?

事實上,我覺得與其擔心這個,不如把相關的周邊做好啊!

這一次我拿到的是新書,份量也很夠,可是我不喜歡這個封面,因為我不知道這個封面是什麼東西?是說現在輕小說的封面都是這個風格啦,也許是我習慣了羅曼史小說總是使用俊男美女當封面,所以我才不喜歡這個封面?最近的西洋羅曼史也有很多不是俊男美女的封面,所以我想真正的原因是:「我不知道這個封面是什麼鬼東西?」

封面照: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78360

如果我是編輯,封面會是書裡最重要的東西:尼可留給格蕾的迷你畫像。而不是這個,請恕我直言,好像血塊(畢竟我剛生完孩子,血塊是我最直接的聯想)的玩意兒。

在這一版的《吻了五個世紀》中,主要的故事脈絡當然沒改變,但是Jude Deveraux(或是出版社放回既有的)在文中增加了許多尼可與格蕾在現代尋找線索的片段。若不曾去過英國,也許對這些劇情跟橋段會沒有感覺,但是在近年來,旅遊節目大增的情況下,看到Jude Deveraux的描寫也很讓人有在英國旅遊的感覺。只是對部分讀者來說,可能就會覺得這些劇情可以刪去其中的幾段(上一版便是如此),只需留下他們去獲得主線索的那一段即可。

誰拯救誰?
另一個讓現代讀者可能不大習慣的部分就是:男女主角居然到1/2才做愛!這對習慣在一本內看完一則羅曼史的讀者來說,未免是把高潮拖得太晚了些。畢竟,羅曼史一詞,原本指的就是婚外性行為。但是這並不是說Jude Deveraux在前文沒有提到男女主角的性行為,畢竟在西方向來主張性愛合一,因此也許可以說Jude Deveraux在前面1/2鋪陳了許多與性有關的行為,但是真正的做愛描寫則不多,僅有兩次:男主角回到十六世紀、女主角回到二十世紀。性愛被Jude Deveraux預設為回到自己的年代的方式,在西方心理學脈絡中,性愛被認為是人們最原初的慾望,因而Jude Deveraux將男女主角的性愛交合預設為回到各自原有世界的方式,尼可和格蕾可以相互擁抱、親吻,但是就是不能做愛,因為做愛意味著表露出他們最原初的慾望,並讓他們回到屬於自己的世界。

第一次在二十世紀做愛時他們不知道會因此而回到故事的起點,只是因為相愛而做愛,但是當第二次做愛時,他們就很清楚會有怎樣的結果。因此第二次在十六世紀做愛時的描寫並不多,反而是格蕾像是在交代遺言般的告訴尼可,當他回到二十世紀時,尼可將會遭逢怎樣的情況:沒有人記得格蕾,因為他不屬於十六世紀。因而在對第二次做愛時的描寫中,讀者看到的不是激情,而是無限的惆悵和遺憾。

穿越時空的劇情最難處理的部分就是「改變史實」的部分,在這一版的《吻了五個世紀》中,Jude Deveraux將史實這部份處理為「平行時空」,也就是說,為了不改變過多的既有史實,實際上人們會抹去對穿越時空者的記憶,讓歷史不受影響的繼續下去。當然這樣的預設還是有些問題,而這在上一版是沒有清楚描寫的,但也許只是被刪去。在他們第一次做愛後的描寫中,Jude Deveraux寫出了格蕾痛失至愛的痛苦,那不是單純的失去所愛的人而已,而是所有的人都不記得尼可曾經存在過,所以到了後來,格蕾甚至懷疑:尼可是不是只是他自己想像出來的人,實際上他並不存在。因為沒人聽過穿越時空這種事情,又不是去地鐵站說:「我要去十二世紀。」就可以去了。更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說沒看過尼可,也沒有任何尼可留下的痕跡,那麼,尼可真的存在過嗎?格蕾真的有愛過一個這樣的男人嗎?也許尼可只是格蕾的想像?

在本書中,男女主角都穿越了時空,也都遭逢相同的、失去至愛的痛苦,但Jude Deveraux卻選擇以女主角的視角描寫這一段痛苦,理由當然是因為這是羅曼史:它是以女性為主角的一種文類,也因為他的書寫主軸是女主角的自我成長,因而選擇以女主角的視角來描寫這份失去至愛的痛苦。因為這份痛苦除了是失去至愛之人的痛苦之外,還因為所有人都不記得尼可而帶有對格蕾的否定,格蕾在一開始也對自己沒有信心的情況下,開始有了不確定尼可是否真的存在過的想法。但隨著些微細小證據的佐證,最重要的證據就是尼可的死由暴斃改為處死,這讓格蕾知道歷史確實有所改變,也就是說:尼可確實來過二十世紀,並不是他幻想的人物。格蕾開始對自我信心逐步建立,他不再受苦於「認為所有人的想法才是對的」的思考模式,格蕾開始堅信尼可曾經穿越時空,並認為尼可穿越時空這件事情是為了改正一些史實。 

格蕾開始能夠獨立思考,並不再受其他人的影響。雖然故事最末是說尼可穿越時空是為了挽救自己日後的名聲,但很明顯的,尼可穿越時空的另一個主要目的是拯救格蕾,格蕾因為穿越時空挽救了尼可的名聲而成長,讓自己不再受困於三個優秀的姊姊,不再認同一直以來大家所說的:「格蕾能找個好男人嫁了就是他人生中最好的了。」的說法,格蕾甩掉了他不愛的、之前虐待了他1/3本書的男友,因為他找到了自己。

關於結局
羅曼史小說中最重要的就是結局,但是基於我們是父系世界的關係,幾乎所有的穿越時空型羅曼史結局都是女主角留在男主角的世界,這不是單純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觀念的體現而已,實際上還有現實的考量:因為我們是父系世界,所以男主角通常在古代是貴族、在現代是富豪,生活在他的世界當然是比在女主角的世界中好多了。

在《吻了五個世紀》中,男女主角的身份與地位實際上充滿了微妙的平衡。男主角在十六世紀是貴族,這確保了他們在十六世紀也能享有足夠的資源來談戀愛,但是女主角享有的二十世紀知識與能力,也確保了男主角到二十世紀時不至於手忙腳亂。於是,到了結局的時候,到底是誰該到誰的世界去呢?

當然為了展現格蕾已經成長,格蕾仍須回到二十世紀,但是為了不違背羅曼史小說的旨趣,Jude Deveraux讓尼可轉世找到了格蕾,並寫下讓所有讀者都感動不已的台詞:「無論經過多少時空,我的靈魂終將尋到你。」(當然這又涉及到「西方宗教觀中是否有轉世輪迴概念」的討論,在此暫時不提。)

雖然這是一個相對來說讓大部分讀者都覺得還可以的結局,但是對我及許多讀者來說這結局其實不是太滿意,因為人生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凡事都有補償呢?只是讓我們對於Jude Deveraux沒有多寫的、關於十六世紀的尼可的下半生感覺更惆悵。我們只知道尼可沒有娶妻,終身投入建築設計的領域,尼可也沒有留下任何關於格蕾的紀錄與痕跡,因為就像前面尼可從二十世紀回到十六世紀時一樣,尼可在二十世紀存在過的所有痕跡與記憶都被抹去,格蕾回到十六世紀的痕跡與記憶當然也是被抹去的,雖然有安娜麗留下的隱字刺繡,但是沒有人知道那個隱字刺繡的含意。唯一記得這件事的人只有他們彼此。

只是,我每次看到這種題材的小說都忍不住想問:「那衛生棉勒?」我覺得衛生棉是全世界最偉大的發明,怎麼沒有得諾貝爾獎呢?這真是世界上最大的謎團啊!真正去問問看,有哪個女人願意到沒有衛生棉的世界呢?

短路的部分
《吻了五個世紀》實在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說,但是這次的版本中,我發現有一個讓我很短路的部分:Jude Deveraux在文中一再強調的「美式美食」。這個,我覺得只要是華人看到這幾個橋段大概都會短路吧!

故事中,格蕾跟前男友到英國旅行因而碰上了穿越時空而來的尼可,其後在跟尼可尋找改正史實的線索時,格蕾和尼可一再的說英國食物有多可怕,雖然尼可說十六世紀時的英國食物不是這樣,但是後來他們回到十六世紀以後,我看起來也還是覺得soso,感覺上十六世紀的英國食物並沒有比現代的英國食物美味到哪裡去。那我當然知道現代的英國食物是很可怕沒錯,可是我並不覺得美國食物就有比較美味到哪裡去,是我這華人太挑嘴了嗎?總之,書中一再出現說英國食物很可怕、美國食物美味太多之類的書寫,讓我最後終於忍不住跟我老公說:「可是,我覺得這種講法是五十步笑百步啊!」因為Jude Deveraux提到的美式食物其實只是炸雞、馬鈴薯沙拉和布朗尼而已,沒有其他的了,這!這、這、這!這你說能怪我短路嗎?
 
附贈第一版心得:http://www.wretch.cc/blog/shuchii/25560508
 

※本文為春天出版社公關書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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