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lynn.romance 在 發表
有一種愛情是因愛而性,《烈愛誘惑》這本羅曼史並不是這種故事;還有一種愛情,是因性而愛,但這本羅曼史也不完全是這種故事,《烈愛誘惑》訴說的是一種「性就是愛」的故事。它是一本相當刺激的羅曼史,我所謂的刺激並不是指描寫翻雲覆雨的露骨程度、也不是用詞描述的直白程度,而是它呈現慾望的熱烈程度,本書的書名「熱情(Passion)」準確無誤地傳達了本書的主題。
人是社會性的存在,舉凡出生到死亡,不知有多少禮教束縛令人幾乎喘不過氣來,然而那是文明的象徵。即便文明有其價值,我們仍不免妄想能掙脫這樣的束縛,即便一時半刻也好。《烈愛誘惑》的故事便是女主角,沛璇(passion),逮著機會掙脫禮教束縛、放縱慾望而產生的浪漫故事。這樣的故事慰藉了我們這些僅憑幻想來滿足我們那些不敢奢求、不敢行動的想望。和一般常見的羅曼史不同,這本情慾羅曼史的亮點不在於愛情本身,而在於慾望與熱情,也因此使我們有機會一窺慾望本身、它揭露了愛情的另一種面相:濃烈的情慾。以筆者接觸過的情慾羅曼史來比較,同為情慾羅曼史的《無法呼吸三部曲》雖然以一般羅曼史中較少見的SM、3P等爭議話題為主題,然而故事的骨架仍屬於傳統的浪漫愛情故事,只不過是換個較為聳動的題材。在《烈愛誘惑》中,沛璇和馬可的相遇、相愛和結合卻在於他們對自身慾望的慾望,進而將欲求彼此的情慾轉化為愛情。請留意,他們的愛情並非先性後愛的——在情慾過後,透過慢慢地瞭解對方後才墜入情網、也不是那種一見鍾情的——不管如何就死心塌地認定、而是一「摸」鍾情的——在每次濃烈地化不開的探索中頓悟到那是一種愛。這樣的愛情與那些強調純愛、強調心靈契合的羅曼史有很大的差異。它讓人猛然驚覺,我們對「情慾」的渴求也是愛情之所以令人嚮往的關鍵要素之一,但一般羅曼史很少強調這個要素。這部作品因此展現了羅曼史的另一種風貌,麗莎‧瓦黛茲的初啼之作確實令人印象深刻。
不過,對我而言,這本書的最大賣點也就僅限於此了。整本書讀來,作者的筆法似乎就欠缺了那麼一點溫度、劇情發展稍嫌狗血了一點、Bug也多了那麼一些、露骨用詞直白到有點過了頭。
(以下略有劇情、繼續閱讀之前請斟酌。)
在角色塑造上,除了女主角沛璇的性情個性較為鮮明立體之外(真是個令人喜愛的可人兒),其他角色的刻劃都稍嫌單薄了些,較有意思的角色是沛璇的追求者約翰,不過這個角色對整個劇情的發展幾乎無關緊要,無法瞭解作者安排這麼個有趣角色的用意在哪裡。難不成是後續幾部還有戲?徐徐不如生的角色刻劃,嚴重影響了我的入戲程度。
劇情發展的描寫上,平鋪直敘到讓我頻頻點頭、書掉數次。而男主角馬可與女主角表妹訂婚的梗,可真是狗血之作,這其實倒不打緊。要命的是,作者疑似太早布局、太晚揭露。本來心應該緊張懸著的讀者,等到真相揭露時,我都已經像個局外人,沒感了。
本書前半部著重在情慾的刻劃,如同電影「色‧戒」利用強烈的畫面呈現情慾一樣,本書作者利用露骨的用詞來傳達情慾意含。這樣的寫作安排或有其必要之處,然而部份用語在中文外曼中已經偏向粗俗了,因此閱讀起來略感不適。要請習慣浪漫中文用語的讀者有心理準備。
英文書封上的屏風,是故事一開始的重要場景。不過,根據作者描述的場景、情節,我怎麼都想不出來如何在人來人往的展覽場所、偷偷溜進屏風後頭數次而不被注意……男女主角閃入的速度真有這麼迅雷不及掩耳?抑或是我誤會了「屏風」和「展覽場」的意思呢?此段劇情,我想除了營造緊張刺激的快感之用,對我來說有點缺乏說服力就是了。
雖然有諸多缺點,不過總地來說,我還是認為本書很值得一看。因為在一片奇幻、情慾當道的羅曼史市場中,本書風格獨特,反倒有注入一股清流之感,當然大家都瞭解我並不是指本書故事清純的意思。
註:本篇文章為出版社公關書閱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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