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十天後分手
由 gloomcheng 在 發表
他的弄弄是特別的,
他們雖不是戀人,但他允許她做很多事,
她可以抱他、摟他,可以直接跨坐在他身上,他從不拒絕;
她可以躺上他的床,幻想圈圈叉叉,他靜靜聽她的天馬行空。
他的弄弄是特別的,
她說他們都是不婚主義者,人生少了婚姻經歷,已經夠貧乏了,
當然應該轟轟烈烈談戀愛。
所以,她決定和他戀愛,但得先打好契約,戀愛期間──
如果忍受不了彼此,可以吵架,但不能生氣對方超過三十分鐘;
如果彼此有更好的人選,可以向外發展,但必須先向對方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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