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金大丈夫
由 gloomcheng 在 發表
尚未灑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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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不會吧! 她租的房子,何時多出了一名「男人」? 而且他還理直氣壯的說房子是他的? 好,沒關係! 她可以和他去找仲介公司對質, 看看房子到底是誰的, 她就不信他可以霸佔她的房子── 啥!仲介公司倒了! 這怎麼有可能? 她可是把全部的錢都砸在這房子上呀! 這是不是代表── 她得和這個陌生男子「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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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不會吧! 她租的房子,何時多出了一名「男人」? 而且他還理直氣壯的說房子是他的? 好,沒關係! 她可以和他去找仲介公司對質, 看看房子到底是誰的, 她就不信他可以霸佔她的房子── 啥!仲介公司倒了! 這怎麼有可能? 她可是把全部的錢都砸在這房子上呀! 這是不是代表── 她得和這個陌生男子「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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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男人真是太不檢點了, 明明跟一個比他大的女人同居, 也有了孩子了, 竟還敢對她展開追求! 是啦,他是有錢、有權、有外表, 要不是他已經「攜家帶眷」的話, 她壓根不會拒絕這種堪稱極品的男人! 可是,就算他品種再怎麼優良, 她還是不願接受啊, 因為她對「別人的東西」向來就沒有興趣! 拿泥?一切都是她「無中生有」的? 那名「同居的女人」只是他大哥的遺孀, 也就是他的「純」大嫂!? 那……她之前的掙扎到底是為了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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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絕、不、承、認! 她才沒有「故意」在等那個該死的某人! 那個只丟下一張寫著「我走了」的紙條, 就落跑了三年的男人! ──「我回來了!」 再次出現,他老兄竟只有這句話! 把她家當免費的旅館不說, 還要她二話不說原諒他,他想都別想! 啥米,他要翻案?! 第一、他有不得已的苦衷,絕不是故意丟下她。 第二、他說他愛她,還要向她求婚。 第三、他不僅「有前途」…… 還是個正港的富家大少爺,醫藥公司的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