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亮吃到飽

半個月亮吃到飽
作者:

圖書資訊

內外曼: 
言情
出版社: 
書系編號: 
3386
出版時間: 
2012-02-02
4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 (1 vote)

胖不是罪,笨才是罪!
想她雖是出了名的感覺遲鈍又好脾氣的小胖妹
但在被男朋友和最好的姊妹淘聯手背叛後
不管愛情還是自尊都遭受嚴重傷害和打擊
她只好卯起來狂嗑垃圾食物來撫慰受傷的心
結果自然是身材圓上加圓,一路滾進肥胖的地獄!
偏偏她家Boss是個得了完美主義強迫症的刻薄鬼
向來就把她身上的脂肪視若眼中釘
看不下去她為個劈腿爛咖而「自我毀滅」的行為
自作主張擔任起「食物糾察隊」,逼她改吃「兔子菜」
還用體重減幾公斤就發幾個月年終來利誘她……
討厭!她不覺得胖有什麼不好,要他多管閒事
什麼?一向高傲又機車的他竟然跟她告白?!
媽呀!他是被異形附身還是卡到陰?
明明他對她全身上下都看不慣,怎麼會喜歡上她?
難道……他是同情她沒有男人愛
決定向她這個胖妹示愛,好重建她的自信心……

 

回應

4
我的評比:4葉

(有劇情)

 

在最前面先說一下,這本我還蠻喜歡的,拜託不要把這篇當反推XDDDDDD

 

雖然女配角出現的部份有一點阿雜,但作為男女主角誤會之必須存在,我可以接受。
在女配角出現之前,大致上輕鬆好笑,後面的誤會與解開誤會我可以接受,
可能是情節還可以,我不會覺得只是男主角說聲我愛你請你原諒我,女主角就輕易接受。比起女配角,我更討厭的是女主角的前男友跟前好友。

 

劇情簡述:

王有樂被前男友甩了之後,把一切都寄託在美食上,
造成她半年來大概胖了五公斤(我真的覺得沒有很多啦)。
她老闆兼本作男主角杜醫師再也受不了她這樣頹廢自暴自棄,
所以嘴賤說他實在受不了女主角這麼胖了,必須要減肥,也不讓她吃垃圾食物。

雖然杜醇總是愛說王有樂胖,可能真的很在意的人會覺得很心碎,
但看起來王有樂沒有很受傷,所以這個嘴賤我就當成純粹嘴壞不傷人的那種賤。

前面大概就是男主角逼迫女主角減肥,不讓他吃垃圾食物(好傷心啊……),
雖然不讓她吃不健康食物,但帶她去吃好吃的各種食物。(好吧也不錯)
小小嘴賤的一來一往,挺輕鬆的。

偶爾前男友會出場一下,前男友出場的唯二功用,讓男女主角感情升溫一下,
還有讓讀者(我)罵聲賤人。

男主角的好朋友張先生有天提醒「她」要回國了,男主角想了想,
沒多久就決定跟女主角告白,提出交往的要求。

剛開始交往也看起來事事順利,
但故事不可能永遠輕鬆順利拌拌嘴就發展下去,女配角在中後段登場了。
女配角跟男主角曾經論及婚嫁,但女配為了追夢所以說要分開五年,
是說我一直搞不清楚這樣算不算是很好的分手。

女配角找上女主角動之以情,女主角表面不為所動,但心底其實有點慌。
後來女配角又找上男主角試圖講起五年前他們多麼好,還拿出大絕(?),
當年的婚紗。你看我一直都收著,我真的很想嫁給你!

身為一個男主角,應該要果決的捍衛自己的愛情,應該要馬上推開女配角,
嚴厲地說:不,我不愛你了,我們那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

對,應該要這樣,可是我們的男主角沒有!他沒有!
他猶豫,他遲疑,他沒有推開女配角,有沒有因此過了一夜我不知道。

我要寫心得之前,稍微搜尋了一下,之前有板友提到這男主角簡直太長情什麼,
理論上怎麼可以這樣呢?
雖然我現在把他講成這樣, 但這本我還是喜歡的喔 (再次強調)

女主隔天去找了男主角,心裡懷抱一點希望,希望聽到的是男主角說那一切都過去了,
結果卻換來男主角遲疑的回答,甚至說不出到底比較喜歡跟誰在一起。
女主角心碎了,甚至開口挽留,但男主不捨地說,你不要這麼卑微你不要這樣。
最後女主角佯裝堅強說,那我們分手吧。

之後女主角找甘草人物張先生去買醉去唱歌,大聲嘶吼。
 (其實我覺得你也可以直接跳上車子離開傷心的台北) 
男主角很慌亂,但真的覺得心底很亂。

再來的走向就是女配角處心積慮想要挽回,
男主角終於想清楚,不論五年前如何,一切都已經過去。
但男主角每每想解釋,女主角都不給他解釋機會,明明身處同一間診所,
見得到面,卻說不上幾句話。
男主角只能坐在診間懊惱,看他這麼懊惱,我就開心。
大概懊惱了兩個禮拜,女主角決定偷偷遞辭呈,加入張先生他們那個無國界醫生組織,
男主角趕忙追到機場,再告白一次。
女主角接受了,但還是決定要出國(做得好),幾個月後,男主角飛到國外找女主角。

可喜可賀全劇終。

雖然中間男主角被我寫得很欠打,但我沒有討厭這本書喔。(正色強調)

以下一點雜感。

一、
關於我一直罵前男友賤人這件事,我是真的覺得這兩個傢伙很賤。
前男友高大偉甩了王有樂(女主角),跟女主角以前的好朋友鄒靜在一起,
如果只是簡單提到我可能也不會說這兩個人是賤人,但看一下他們出場的部份:

1.(對話有省略,小說沒那麼直白)
高大偉打電話給王有樂:
有樂,你願意原諒我了嗎?畢竟我們也愛過嘛。
之前我送你的筆電可以還給我嗎?

王:雖然筆電是刷你的卡,但我之後已經領錢還你了,所以不是你送的筆電。

高:是喔?你有還我錢嗎?我忘了耶,反正你還我吧,你又沒在用。

↑這一段沒有到真的那麼賤,但我就想說順便拉出來罵他一聲賤人xD

2.
王有樂去買鹽酥雞時,巧遇高大偉與鄒靜。

鄒靜的眼神帶著一點歉疚與同情,但還是開口問王有樂:我們一起去吃法國料理吧?

高大偉非常不想把錢花在王有樂身上,只覺得王有樂是端不上檯面的前女友,
拼命想勸退王有樂與他們同行。

鄒靜馬上紅了眼睛說:可是我覺得很對不起有樂。
高大偉:傻瓜,感情的事情沒有對錯,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啊。

什麼鬼東西,賤人!!(指)
趕快跟鹽酥雞老闆借胡椒粉潑在他們兩個身上!!!

3.(對話非原本對話,但大意是)
當王有樂跑去逛年貨大街時,又看到高大偉跟鄒靜,他們兩個的對話差不多是這樣。

高:在認識你之前,我從來不知道世界上有這麼完美的女人,以前簡直白活了。
鄒:我才不信,你以前很多女朋友,還跟有樂在一起。
高:其實是有樂自己跑來纏著我,以前的女人我一個都不喜歡,我真正愛的只有你。
鄒:真的嗎?
高:真的!我是覺得有樂很可憐才跟她在一起的,都是她一廂情願。
鄒:哎,我知道你們在一起時,你很不快樂,但她畢竟是我朋友,不管怎麼說,
    我還是覺得我好壞啊,我怎麼可以這麼快接受你呢?
高:噢,你這善良的小東西,這一切其實都不是我們的錯啊。而且你看那天那個男的,
    搞不好有樂早就劈腿,只是在我們面前假裝被害者。

賤人,怎麼沒有攤販把乾貨倒在他們身上?

基本上就是以上三段,段段我都覺得有種賤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

偶爾會覺得自己真的三觀不正,無論元配或第三者,好像容易先同情可憐兮兮的那個。
有時候我也會因為劇情就相信主角們說的愛情不是先來後到的說法,
不是先認識誰就該跟誰在一起,可能真正愛的是後來的那一個,
感情實在太難有個明確的是非對錯了。
或許我在別的狀況可能會覺得算了,他們兩個傢伙才是真愛,別跟他們計較吧?
可是在這本書裡我完全無法忍受這兩個傢伙的任何片段,還好他們只有三段……
我覺得他們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女主角也沒做錯什麼事,頂多就是眼光不好,
交了一個爛人,也沒有看朋友的眼光,但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傷害了女主角,
又每次見面或談話都在對話中貶低女主角呢?

所以我才忍不住一直罵他們賤人。

二、
我很喜歡王有樂一直吃一直吃這個設定,
而且我想起很久以前看綜藝節目,好像是劉曉憶還是誰,
就是一個本來也瘦瘦但後來變胖的藝人。
她在節目上就說當她被分手後,也一直吃東西,把一切都寄託在「吃」,
因為人會背叛她,可是食物不會。

因為食物不會背叛我,聽起來是不是很好笑又很心酸?
該有多傷心多打擊才有這種心情?寧願把一切心情都寄託在那些物質層面上?

不過暴飲暴食對身體真的不好,心情不好的時候大家不要卯起來狂吃啊,
事後看到體重計會很傷心的。

三、
關於男主角居然沒有堅決推開女配角那段,導致女主角後來很傷心。
其實……我也蠻喜歡這段的。
我就是喜歡看男女主角有誤會然後和好,只是這個誤會跟和好橋段的鋪陳很重要,
太快和好會扣分,無腦誤會也讓人翻白眼。(讀者真是難以討好)

看到男主角居然猶豫不決,讓我想起〈命中注定我愛你〉的紀存希。
紀存希一開始也有個想去追夢的女朋友,不過當年白歆惠都讓我出戲(離題)。
身為一個男主角怎麼可以這麼不堅決,但當年紀存希在我印象中也是猶豫不決,
所以我就幫男主角腦補了,是不是五年前並沒有一個很明確的結束,
所以今天他才這麼猶豫不決呢?也許在真實人生裡,這麼猶豫的人也是有,
就因為這樣……,我接受了這個安排。

從女主角提出分手,在車上痛哭,也讓我很心疼女主角。
失戀真的不是你的錯,雖然你眼光真的很不好,
下次買鹽酥雞遇到前男友的話,記得把胡椒粉都灑在他身上出氣(誤)
看到她明明很傷心還要假裝很堅強,我就更捨不得女主角。
她後面假裝堅強提分手,還說自己已經習慣了,
背景音樂根本是「我的快樂」,難過的要死還要騙自己有一天會好的。
(欸,這首歌出現都是要爆哭的時候,這樣對嗎?) 
不過以電視劇來說,這段演得好我應該會爆哭XDDDDDD
 

 

雖然一堆吐嘈,可是我真的覺得好看(最後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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