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落淚的《冰淇淋女孩》

「冰淇淋女孩」的稱號,源自兇殺案件其中一張照片。照片裡面吃著冰淇淋的兩個女孩,活潑熱情、美麗年輕,全身散發著「只要你敢來!」的氣息。

看完--呃,也不算看完啦,因為出版社決定讓大家玩猜猜兇手到底是誰的遊戲,所以抽掉了結局的部份--試讀本,我真的全身顫震,心底有著好大、好深的失落,及難過。

到底是什麼樣的惡魔,才會這樣傷害年輕無知又無辜的女孩?

在看了這麼多推理、謀殺、懸疑小說和電影,又當了無數年的CSI迷,其實我應該是知道答案的,就是有這種人,這種病態的,無法解釋,天生就有的戀童癖強暴犯(算戀童嗎?針對十五歲的女孩下手,算是戀童吧?)。

故事的大要是這樣子的:

一個世人眼中年輕有為、帥氣正直的歷史老師馬可仕,利用甜言蜜語和謊言先後勾引了兩個天真的少女,莎蓮娜以及帕琵。之後兩年裡,更藉由一次次的精神凌虐、肉體傷害:拳打腳 踢一番後又指天跪地的道歉說愛,讓兩個雖是情敵卻又不得不和彼此共享「愛人」的女孩雙雙屈服於他的魔掌之中。

直到有一天,其中莎蓮娜再也受不了這樣的傷害,提起勇氣要離開、不料同一天,另外一個女孩也想提分手。馬可仕於是拿起暗藏的利刃威脅帕琵殺了莎蓮娜,然後他們就可以天荒地老,不料帕琵拒絕殺人,一陣扭打、殘殺之中,兩個女孩驚慌逃離現場,留下那位身中數刀、僅存一息的惡魔。第二天,找到屍體的警察尋線上了門,這椿醜陋不堪的兇殺案件終於曝了光。

然而世人所見並非真正的事實,因為惡魔老師脅迫兩位女孩所拍的其中一張照片,隱隱透露著兩個女孩其實是同性戀的訊息,報章媒體於是推測兩個女孩根本愛玩、叛逆又墮落,並將案情推向兩個女孩是何等殘酷、進而聯手殘殺這位發現真相的老師。

二十年後,莎蓮娜已為人妻、人母,每天生活在尋常的柴米油鹽裡。但是她的心底始終有個極大的醜惡祕密無時不刻地啃噬著她。她不敢讓她最愛的先生小孩知道自己年少時是個什麼樣的人,還曾有一頂殺人兇手的帽子扣在她的頭上。

場景另一頭,帕琵剛自二十年前那件兇殺案服刑出獄。一個與世隔絕二十年的女人,剛入獄時才十幾二十歲,一眨眼時間就這樣消逝了。當她回到家,父母親視她為無物、又羞於讓人發現家裡有個殺人犯女兒。她這才體會:原來,死亡就是這麼回事。所有人都繼續過著自己的生活,失去她,生命仍是繼續過下去。

帕琵二十年來只有一個心願,找出莎蓮娜、逼她承認當年所犯下的罪行,還自己一個清白與公道。

這是一個很讓人感傷的作品。除了那個禽獸不如的馬可仕以外,書中每個人都是受害者,不管是莎蓮娜或帕琵,甚至還有與她們生命息息相關的家人。裡面每個人,都因為這樁兇案事件所影響,各自有著各自的心理陰霾。

莎蓮娜的家人以為她才是兇手,但是因為是家人,所以選擇站她這邊支持她,即使法院判決她無罪,只是之後二十年,那種無形的罪惡感:「我們家人是殺人犯」,卻造成了姊妹、父母之間小心翼翼的對待,初時的親密感再也盪然無存 。同時,她和毫不知情的丈夫愈是恩愛,內心的陰影就更大,無時無刻都在恐懼這樣的幸福隨時都可能消失。

帕琵的母親原本就有產後憂鬰,雖然帕琵以為她以自己為恥,卻不知道,母親只是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方式與她相處、讓她了解當法院叛決她就是殺人犯時,母親只想保護帕琵的弟妹離開現場,不讓其他人用殘酷惡劣的方式告訴她的弟妹她是殺人犯。「已經失去一個孩子了,不能再讓其他孩子步上同一條路。」雖然,之後的方式只讓帕琵憎恨這世間的一切。

書中原本只有一個強暴犯、加害人:馬可仕,但是兩個女孩的家人都因為愛她們而衍生過多、不願明問的猜忌,隨著時間的流逝,一小點的疙瘩終究化成了大膿包,讓每個人的生命產生不同的糾結。

未審先判的「社會公義」真的就是真正的公義嗎?或者換個方式來說,你親眼所見的事情,就真的是事實的原貌嗎?

明明就是受害者,卻因為世人一徑相信形象清新的老師不可能做出禽獸不如的行為,更何況還有照片指證歷歷,於是多數人早已決定她們就是兇手了。而世人對待嫌犯的方式,就是即使法院都已判決莎蓮娜無罪,從她事情過去之後兩年,持續受到陌生人潑果汁、尖酸刻薄的話語也知道,世人都以為自己是公平正義的一方,所以可以毫無忌憚地自認是上天派來的使者,用如何殘酷的言語和行為來傷害那個「該死的傢伙」也沒關係。

或許我們該捫心自問,如果我們是兩個女孩其中之一,我們究竟會變成怎麼樣?又或許,我們也該問問自己,如果有天我們碰到這兩個女孩,我們真的有權利讓自己化身為正義使者去批判她們嗎?

當然,這個故事的重點根本不在兇手是誰,而是所有盤根錯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這樣的社會制度究竟會讓年經不懂事的受害人在受到某些傷害時,該做出什麼樣的決定,隱瞞、承受、反擊或找到抒發的管道?.

因為書裡提到好多的部份,社會觀感、價值和制度;親情、友情和愛情,所以其實還有好多、好多地方值得提出來深究探討,只是一時情緒太多,直逼要落的眼淚讓我不得不停筆暫歇。

最後,因為出版社要玩猜謎小遊戲,我打從心底相信兩個女孩都不是兇手--應該說我認為她們即使是拿刀的那個人,也根本不能算是兇手,頂多算是自我保護罷了。

玩火之人終被火噬,馬可仕才是那個該為自己的死亡負責、害死自己的兇手。

 

註:

一、這不是一本羅曼史,雖然書中兩位成年後的女主角身邊都有支持她們的愛人,甚至可說他們也佔了書中很重要的一環,但此書所探討的重點卻不在粉紅色的愛情上面。有點沉重的好書,推薦給有興趣的童鞋。

二、拿到新書之後,也看到原兇。呵,其實隱約就猜中是誰只是當初下筆時,就覺得不去猜測、也不要去把原兇寫出來,保留住最後的驚喜也算不錯。^^。

 

冰淇淋女孩 

《冰淇淋女孩》
作者:桃樂絲.庫姆森
譯者:謝雅文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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